各职能部门:
2022-2023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即将启动,为确保本学年勤工助学工作规范、有序地运行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申请
(一)固定岗位:
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申报设置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,需在2022年10月20日12:00前提交《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审批表》(见附件1)--原则上岗位在2个,没有需求的可以不申请,填写岗位设置需求、用工要求等详细信息,将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邮箱:shnhzyxsc@163.com,纸质版经职能部门领导签字后提交学生处。设置前未经申报而产生的勤工助学补贴费用,一律不予以受理和发放,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。(注意: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年都需重新申报和审核,每年申请一次)。
(二)临时岗位: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,提前一周向学生处申报临时勤工助学计划及提交《勤工助学临时岗申请表》(附件5 )审核备案后设立勤工助学临时岗位。
二、信息发布及聘用
各职能部门岗位设置申请经学生处审批,由学生处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各申请部门。招聘信息由学生处统一发布,联系申报部门组织面试及办理录用手续。坚持双向选聘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优先录用。各用工部门请于2022年10月27日之前将录取学生名单电子版(附件2)发至学生处邮箱:shnhzyxsc@163.com,
期间如有更新,需及时将更新名单告知学生处。
三、三方协议的订立
(1)各用工部门需在被录用学生入职后5天内完成签署《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》(详见附件4)。(2)用工部门负责人签字,将签署完成的协议纸质版送至学生处。
(3)该三方协议一式三份,学生、用工部门、学生处各持一份。
四、工时规定
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影响正常学业,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人每周不超过8小时,每月不超过40小时。某些工作量大的勤工助学岗位可以采取一岗多人、轮流上岗的方式。原则上不建议学生一人身兼多岗。
五、报酬结算
学生按要求完成工作后,按相关规定给予学生勤工助学报酬。若学生未按时完成工作,或者工作不认真、不负责任,用工部门可不予计算和上报学生的报酬。勤工助学报酬采取月结的方式,按照15元/小时的标准,用工部门须在每月20日前将本月《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3)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:shnhzyxsc@163.com、并将《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3)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处郭品老师处,学生处审核并由分管院长签字送财务部,财务处将学生勤工助学费用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,以确保勤工助学补助的按时发放。
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
2022年10月18日
附件:
1.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
2.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学生名单汇总表
3.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
4.上海南湖职业职业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
5. 勤工助学临时岗申请表